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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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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口一句“算了” 成了无法反悔的法律承诺

日期: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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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债务免除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陈某在微信中明确表示放弃逾期付款损失后,又诉至法院索要该笔费用,最终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事情源于一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王某与陈某协议离婚时约定,王某先支付陈某3万元,待陈某搬离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后,再另行补偿3万元,两项费用合计6万元。2018年12月1日,陈某如约搬离房屋,但王某却迟迟未支付剩余的3万元补偿款。此后数年,陈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该笔款项,均未有结果。

2025年7月29日,王某终于通过微信联系陈某,询问:“转3万元就行了吧?”陈某起初还抱怨“拖延了这么长时间不止3万元”,可转念又回复:“算了,就给3万元吧。”收到回复后,王某随即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3万元,陈某也收下了这笔钱。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不料陈某收下款项后,却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损失1万余元。

鸠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使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该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即刻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陈某通过微信明确表示只需王某支付3万元即可,该表述真实、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的债务免除行为,案涉的逾期付款损失也随之归于消灭。陈某在作出免除意思表示、收取款项后又反悔索赔,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更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生活中,一些债权人一时冲动或者为了先实现部分债权,在与债务人协商时同意免除部分债务,事后反悔再要求债务人继续清偿债务。承办法官提醒,债务免除关乎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债权人在作出相关意思表示时务必谨慎。日常生活中,一旦明确向债务人作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且该表示送达债务人,就会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事后再想反悔,往往悔之晚矣。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