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路边临时停车引争执 多方联动化解矛盾促平安
日期:12-26
本报讯 业主临时在小区路边停车遭物业工作人员阻拦,被告知消防通道不能占用;争执并去医院就医,再提出赔偿未果后四处投诉……近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汀棠派出所了解到,经多方联动调解,这一针对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投诉在矛盾升级前得到化解。
据汀棠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调解员夏章全介绍,日前汀棠派出所辖区一小区业主赵清(化名)因接送自己的孩子回家,将自家轿车临时停放在临近父母住宅的某单元楼栋路边。当时,物业工作人员发现后上前阻拦,称其停车地点为消防通道,不能停车。
双方随之发生争执,赵清认为物业“办事不公”,态度有“高人一等”之嫌。争执后赵清去医院进行了挂号问诊,但未见明显病变。不过,为了争“一口气”,数次打电话给派出所、街道等,要求物业给予“赔偿医药费”300余元。同时举证所谓消防通道也有“他人停放的证据”等。
对此,汀棠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调解员、汀棠街道办事处以及大富社区分管城建负责人、涉事小区物业负责人与投诉人赵清等齐聚一堂,进行了公开公正的调解。在多方联动调解中,调解员细致讲述了“物业管理与业主和谐服务辩证关系”,明确告知既然是消防通道,就应该设置“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的醒目标识;此外,业主去医院检查“未见明显的病变”,调解不支持让对方“买单”;双方当事人因琐事争执怄气,分别去医院求医费用均应自理;业主应换位思考,物业依规履职的积极意义;物业部门作为业主的服务者,在普及物权法的前提条件下,要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业主提供精细服务。
经过1个多小时的交流和畅谈,最终大家都打开心结,业主赵清放弃了对医疗费用的追诉,物业经理对警方提出的设置“消防通道”醒目标识的意见,当场接受立即整改,并同时向当事人陆某表示了歉意。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这场持续多日反复不断的“电话投诉”,最终得到化解。 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