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5万元租金却进不了门?原因是房东卷款逃匿!
日期:12-23
本报讯 满心欢喜租好房,交了5万元租金却连房门都进不去……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情要从租客小方(化名)的租房经历说起。此前,小方想在芜湖租一套住宅,联系上了房东张某某。看过房子后,小方很满意,当场和张某某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约定交了5万元租金。可他不知道的是,这套房子早就被张某某租给了别人,对方不仅已经入住,还换了门锁。
拿到小方的5万元后,张某某立马离开芜湖,逃到了四川,之后就再也不接小方的电话。这笔钱也被他挥霍一空:去酒吧消费,用来偿还自己的私人债务。小方多次联系不上张某某,到租房处发现进不了门,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最终,警方将张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张某某赔偿了小方5.01万元,弥补其经济损失。
弋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隐瞒房屋已出租的事实,骗取小方租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虽然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但他此前因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后,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了上述判决。
“租房、买房是大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在进行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时,务必通过正规中介或官方渠道找房源,交易前仔细核实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东身份和房屋实际使用情况。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