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日起全面启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全国统一电子证照
日期:12-23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和服务效能,自2025年12月24日起,我市范围内新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版备案证或原电子备案凭证。未换发产权备案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新办理安装、使用登记等相关业务。
具体办理平台,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市建管处、各相关企业可通过“芜湖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互动系统”)中办理产权备案业务。其中新申请备案办理电子证照业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通过登录“互动系统”中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模块,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业务办理流程不变。
已取得纸质版备案证或原电子备案凭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须在2026年2月1日前完成换发。产权单位登录“互动系统”,进入“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旧证换发”模块;按要求补录设备相关性能参数,上传设备产品合格证等补充信息(补录内容填写格式应符合住建部电子证照备案信息格式标准);提交属地住建部门审核;推送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审核通过后,“互动系统”自动生成全国统一电子证照,产权单位可在线下载、打印,原备案凭证同步注销。 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