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承诺“成交返佣3万” 事后却翻脸不认账
日期:12-19
本报讯 看房时说得信誓旦旦,承诺“成交返佣你拿大头”;等买家办完手续、自己拿到全额佣金,却对“返佣”绝口不提。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翻脸不认账”的中介合同纠纷,最终判决中介王某必须向买家朱某兑现3万元返佣承诺。
事情要从一套200余万元的商品房说起。市民朱某想买房,通过中介王某看了某小区的房子。为了促成这笔交易,王某在和朱某沟通时,多次拍着胸脯承诺:“等交易成了,我从销售公司拿的佣金分你一部分,你拿大头我拿小头,最少给你3万!”正是这份“返佣承诺”,让朱某最终决定通过王某买下这套房。
可等朱某跑完所有购房手续、拿到房产证,王某也从房产销售公司领到5万多元佣金后,之前承诺的“3万返佣”却没了下文。朱某主动找王某催要,对方要么找借口推脱,要么干脆不接电话,到最后甚至直接翻脸:“之前就是随口说说,哪有中介给客户‘返佣’的道理?”
多次催要无果后,朱某没再和王某拉扯,直接拿着证据把他告到了弋江区法院,要求王某兑现3万元“返佣”的承诺。庭审时,朱某拿出了两样“硬证据”:一是他和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清清楚楚存着王某承诺“返佣”的文字;二是一段双方协商佣金分配的监控视频,清晰还原了王某承诺“返佣”的全过程。
弋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微信记录和监控视频能看出,朱某和王某早就对“佣金分配”达成了明确约定,王某承诺给朱某不低于3万元“返佣”的事实清楚。朱某据此主张权利于法有据。王某收佣后拒不兑现承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必须向朱某支付3万元“返佣”款。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