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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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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经营却面临过户难,法院怎么判?

日期: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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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生活中,机动车车主常常因资质不符等原因,将自有车辆挂靠在具备资质的公司从事营运,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镜湖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李某购买货车用于营运,并将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双方签订一份《汽车挂户经营协议书》,约定由运输公司代为办理车辆的年审及保险事宜,李某向运输公司支付挂靠费,双方合作多年。

李某诉称,自运输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后,便不再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货车停运,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后其要求运输公司协助办理过户,公司也不配合。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是货车的实际所有人,判令运输公司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庭审中,运输公司不认可李某主张,并表示李某未结清管理费。

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货车虽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但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载明货车为李某所有。现李某要求公司协助办理过户,实质为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因挂靠经营合同建立在双方愿意互担风险的基础之上,有赖于合同双方的信赖关系,具有相当的人身信任属性,相关权利义务不适合强制履行,故双方挂靠经营合同关系解除。合同解除后,货车继续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的基础已不复存在,运输公司应协助货车过户。

庭审中,运输公司陈述李某管理费用未结清,运输公司没有提出反诉,故本案对此不予处理,运输公司可另行主张。最终镜湖区法院判决,确认李某为货车的所有权人,运输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李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双方息诉服判。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