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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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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水质发黄?公益诉讼守护“放心水”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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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水质好多了,没有铁锈,看着就放心!”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电话回访“益心为公”志愿者陆女士时,电话那头传来她安心的回答。

今年2月,志愿者陆女士向检察官咨询:“我们家在老旧小区,这几个月来自来水发黄我们都不敢吃,这个情况公益诉讼能不能监督呢?”在得到检察官肯定回答后,陆女士当场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反映相关问题。

二次供水是高层居民用水的“最后一公里”,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收到线索后,检察官迅速制定调查方案,分组开展调查。一方面,通过向供水、卫生等部门调取供水单位备案台账、水质检测报告等数据,精准锁定60余家二次供水单位的分布范围与管理主体;另一方面,以新老建筑分类核查为切入点,发现新建高层普遍采用无负压直供模式,水质风险较低;而23家老旧建筑仍沿用传统水箱式储水加压设备,成为水质污染的高风险区域。进一步实地勘查发现,7家供水单位存在证照缺失、供水设备破损生锈、消防、生活水箱混用等11处安全隐患,威胁居民饮用水安全。

镜湖区检察院坚持“精准化监督、清单化整改”原则,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多个职能部门代表、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会。在厘清监管责任、形成“补全证照、水质达标、杜绝混用”的整改标准后,该院分别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为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回访中,部分居民反馈水箱清洁消毒后,水体黄锈依然存在。检察官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反馈整改问题、协调3家供水单位更换设施老化、内部锈蚀严重的储水设备,推动检察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11月底,3家供水单位经立项、审批、招标等程序,全部更换了供水设备。

为破解“重整改、轻长效”的监管难题,镜湖区检察院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推动行政机关强化协作配合,完善“新建项目准入审核、在用设施定期巡检、问题设备动态淘汰”闭环管理流程;搭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检测数据共享、异常情况预警。同时,检察官聚焦排查中发现的“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行业共性问题,通过媒体宣传、针对性普法等方式,提升居民对饮水安全的关注度和维权意识。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