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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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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的设备,他竟然私自变卖了!

日期: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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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设备,却在拍卖前不翼而飞了?债务人擅自变卖被查封物,让原本的民事案件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近日,南陵县法院审结一起私自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财产的案件,对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

2022年7月,叶某某(化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因拖欠某公司1669243元款项被诉至南陵县法院,双方经法院调解后明确了还款时间节点,但叶某某始终未按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8月,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于当月依法查封了这两家公司的部分机械设备,并张贴封条明确禁止私自处置。然而同年11月,叶某某在明知设备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擅自将其变卖,且变卖所得款项并未全部用于清偿调解书确定的欠款。

南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某明知涉案设备为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仍擅自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已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南陵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被执行人及财产保管人未经法院许可,绝不可擅自处置;确需处理的,必须先向法院提交申请,经同意后在法院全程监管下进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仅会直接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公然藐视。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挑战司法秩序终将付出代价。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