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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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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上没有买方签名,卖方能否要到货款?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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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长期合作,凭借销售单上的签字和金额累计结账,一旦销售单上的签名缺失,卖方还能要到货款吗?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江某与某电器店是合作关系。2010年7月到8月,江某在某电器店购买水电材料,某电器店提供货物后,江某在其中部分销售单上签字,并确认货款金额无误,累计31560.2元。

某电器店店主自述,另有部分销售单由江某父亲签字。合作期间,某电器店累计向江某提供货物48000元。后某电器店多次要求江某支付货款,但江某均未支付,某电器店诉至法院,要求江某支付全部货款。

法官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主张被告欠其货款48000元,并提交销售单为凭,对于经被告本人签字确认的合计31560.2元销售单,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其余销售单均没有被告本人签字,原告也没有提交其他证据证明确实向被告销售了相应材料,此外,对该部分货款也没有被告进行确认的凭证,故法院对未经被告签字确认的销售单难以认定。综上,法院判决原告可获支持的货款为31560.2元。

承办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需对其主张提供证据,未能有效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在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应规范操作流程,保留完整证据,确保在争议时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