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人机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无论企业或个人,飞行无人机均要守法守规。11月25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获悉,日前弋江警方对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
弋江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张俊杰介绍,日前该大队接到芜湖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线索指令,称辖区有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接到指令后,民警辅警火速赶往现场,精准锁定正在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及两名飞手。现场询问得知,两名飞手为辖区某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中标本地相关测绘项目,当日正开展野外测绘作业。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调取无人机飞行记录,屏幕清晰显示飞行高度达130米,不仅超出120米的管制空域高度限制,且飞手无法提供任何飞行活动审批手续,涉嫌两项违法行为。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将面临行政处罚。目前两名飞手已被移交属地派出所,拟处以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随着低空经济发展,无人机应用日益广泛,但“天空不是法外之地”,各类飞行活动需严格遵守空域规划高度限制和审批规定,企业及飞手应提前履行报备手续,共同守护城市空域安全。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