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也能“缺斤少两”? 虚假承诺要为不诚信“买单”
日期:11-25
本报讯 菜场买菜容易遇上“缺斤少两”,市民秦先生没想到的是买房子也能遇上“缺斤少两”的闹心事。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原房东曹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秦某各项费用5000元。
原告秦某从被告曹某处购买了芜湖市弋江区高速御府的房产一套。双方在购房洽谈过程中,原告秦某多次向被告曹某询问“所售房屋是否配有中央空调”,被告曹某均明确表示“房屋肯定配有中央空调,只是遥控器找不到了”。
得到了肯定确认后,秦某与曹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当原告秦某联系工作人员上门匹配空调遥控器时,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秦某:“房屋没有中央空调,仅有一个出风口。”秦某此时才知被骗了,于是联系被告曹某协商空调事宜未果,无奈之下只能自行联系师傅安装了中央空调,支出8100元,后秦某向弋江区法院起诉,要求曹某支付空调费用总计8100元。
庭审开始前,秦某情绪激动,诉说案涉房屋安装空调难度较大,为安装空调,破坏了房屋客厅屋顶,后期修复工程大,而曹某却拒绝支付空调费用。曹某陈述案涉房屋也是自己从他人处购买而来,未居住过,不了解房屋实际情况,仅愿意承担2000元损失。双方心理预期差额较大,调解面临不小困难。
该案事实清楚,走审判程序对双方来说都费时费力,调解解决有利于矛盾双方。于是,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各自陈述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既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又结合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各退一步,曹某当场支付5000元给秦某,该案案结事了。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