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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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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我市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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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期,我市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微信、QQ及在小区、车辆上粘贴发放小广告、拨打电话等形式散布“代提住房公积金”“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违法信息,通过收取中介手续费诱导缴存人以伪造证明材料和虚构住房交易行为等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行秩序。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稳健运行,保障缴存人切身利益,11月17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再次明确该中心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根据通告,缴存人办理相关业务前,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wuhu.gov.cn/)、“芜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致电服务热线0553-12329咨询,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缴存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相关规定的,可直接通过所辖县市区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金融服务点、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请广大缴存人切勿相信中介机构及个人宣传,在接到类似的宣传信息或电话时,注意辨别,不要轻信其误导,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住房储金,主要目的是帮助缴存人解决居住问题,只能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不符合使用规定的情形下,任何通过隐瞒个人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住房交易、严重偏离市场房价等行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遭受经济损失,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应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利用虚假住房消费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发现中介机构及个人在我市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线索时,可积极举报。咨询及举报电话:0553-12345、0553-12329、0553-3933216。

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