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善意执行”遇上“替父还债” 多年纠纷一朝和解
日期:11-11
本报讯 当“善意文明执行”遇上“守信替父还债”,如此“双向奔赴”就会迎来“多赢和解”。近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是一起2017年进入执行程序的金融债权案件。在首次执行期间,原承办法官依法拍卖处置了主借款人名下的房产。后在终本案件常规调查中,法院发现涉案连带责任保证人单某某前不久购入位于镜湖区某小区一套住宅,这套住宅是其名下唯一住房。芜湖中院执行局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
承办法官实地走访了解房屋现状时发现,单某某本人身体状况不佳,该房屋现由其女儿一家居住,家庭无其他住房。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和身体状况,为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法官多次组织案件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协商,希望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避免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体现司法温度。
经法官反复沟通协调,单某某的态度由最初的强烈抵触,逐步转变为理解配合。最终,单某某女儿表示愿意替父还债,并一次性代父偿还全部欠款10.5万元,申请人亦同意解除查封并放弃拍卖该房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芜湖中院在收到足额执行款后,第一时间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单某某及其家人对法院干警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司法作风,表示了衷心感谢。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