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来临,各类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继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经营者作出八条合规提示后,11月7日,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六条消费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维护合法权益。
这六条消费提示分别是保持理性消费,务必按需购买;选择正规渠道,谨防交易风险;看清促销规则,警惕价格套路;谨慎参与直播,慎信口头承诺;保护个人信息,保障资金安全;保留消费凭证,依法及时维权。
“双11”期间促销花样繁多,极易引发冲动消费行为。芜湖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提前制定购物清单,避免因受到“低价诱惑”“限时秒杀”等营销话术的影响而盲目下单。面对“定金膨胀”“跨店叠加”等较复杂的优惠规则时,消费者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重点关注使用条件、时间限制、是否可退差价等条款。需警惕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商品,注意甄别商家资质和商品来源,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面对直播,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和信誉良好的直播间,核实主播所售商品及所属商家的真实信息,切勿盲目相信“全网最低”“限量抢购”等宣传话术。应理性判断商品信息,尤其对商品的功能、质量、售后等关键信息,要以商品详情页和官方说明为准。
“双11”期间也是电信诈骗高发期,消费者应警惕收到的陌生短信、弹窗广告、虚假红包链接等,切勿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同时,应保证所有交易均通过平台官方支付渠道完成,对于客服或主播引导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平台外支付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拒绝,因此类交易脱离平台监管,一旦发生纠纷,将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