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小区停车位,支付费用后才得知我被收取了1万元的服务费。”10月29日,芜湖市官山翰林小区业主赵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她要求车位销售公司说明收取服务费的合理性,但对方没有给出令她心服口服的答复。那么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业主赵女士: 销售公司收取1万元服务费不合理
10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官山翰林小区赵女士的家,向赵女士询问事情经过。据赵女士介绍,今年9月,她搬到小区居住,为方便停车,便去物业公司打听购买车位的事,物业车位销售员马凯接待了她。据记者事后采访获悉,马凯为世源公司员工。
赵女士说,9月18日下午,她与马凯经过协商后,约定购买一个车位的费用,当晚她支付了款项。“当时,我们签合同的时候,我就发现车位费分别签在两种合同上,就觉得有点不正常,询问马凯为什么要这样签,他说,所有人都是这样签的,到时候开发票。当时我也没多想,就按照马凯的指示在合同上签字,没有看清楚合同的具体条款。我们签字后,合同也没给我们,说要拿去盖章。”
赵女士说,9月20日,马凯微信上告诉她,购买车位的收据已经开好。“我看到是2种收据,一种收据上写着‘车位费’,盖章公司为湛明公司,另一种收据上写着‘服务费’,金额1万元,盖章公司为世源公司。我是第一次听说这两家公司,我原以为是中丞物业盖章的。所以我就有了疑问,为什么收据上开的是服务费?这等于说我买个车位还得支付1万元中介费。”
赵女士说,她不认可服务费,当初谈价格时,对方没提过服务费的事,所以她要求马凯开出约定金额的车位费收据,后者说,到时候会开正规发票的,叫她不要担心。
10月初,湛明公司有关负责人史经理给赵女士提供了车位费发票的图片,但金额不对,且合同上写明是“车位使用权”,不是产权。“他说,服务费与他没关系,由世源公司负责。”赵女士说,她又多次找马凯,要求提供车位费发票,对方不同意。
赵女士认为,第一,世源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服务费,现在收取1万元服务费不合理,是欺骗行为。第二,要求世源公司或者湛明公司提供约定金额的车位费发票。第三,要求合同上写明“车位产权”。
销售公司:
以合同为准,不能满足赵女士要求
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和马凯约定,在10月29日上午面谈。随后,记者陪同赵女士来到世源公司办公室,被告知“马凯不在”。马凯在电话中和赵女士约定当日下午面谈。
10月29日下午,记者再次赶到世源公司办公室,就赵女士的疑问和要求,向世源公司董经理、马凯等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世源公司方面认为,首先,签合同的时候,当场说了要收取服务费,赵女士他们认可了后,才在合同上签字。“签字时,这不是空白合同,合同内容是当面写清楚了。当时如果她有疑问,可以不签字。”其次,世源公司是提供居间服务的公司,收取居间服务费是合理的。而关于车位的使用权或产权问题,由湛明公司负责。目前合同已签,相关公司可以提供车位费使用权转让发票和服务费发票,赵女士目前可以正常使用车位,这笔交易已结束,不能满足赵女士要求。
关于“车位使用权”与“车位产权”的疑问,10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湛明公司有关负责人史先生。史先生表示,目前小区里可以出售的车位属于开发商,都没有产权证。假如以后开发商办了产权证,那么赵女士也可办产权证。“她签的合同上,车位使用期限与她所购买的房产保持一致,赵女士其实真不要担心什么。”
对此沈楚雄律师认为,第一,目前市场上无论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基本通过出租或者是出卖使用权的方式来交易,不影响业主的实际使用。第二,关于居间服务费问题,居间服务费收多少,从来都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定价。
记者将有关采访情况告知赵女士,赵女士表示,她始终对服务费的合理性无法理解,希望大家买车位前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个问题,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合同。
记者 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