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渗水、瓷砖空鼓、卫生间渗水、浴缸底部霉变……精装房验收前后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成了业主的“糟心房”。9月10日,市民汪先生向本报反映,2024年底他在融创北京路一号(芜湖融星府)小区购买的精装房质量问题太多,开发商方面态度敷衍、拖延,目前无法居住。10月2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正在积极处理相关质量问题。
业主投诉: 精装房成了“糟心房”
据汪先生介绍,2024年12月23日,汪先生花了300多万元购买融创北京路一号的一套复式精装房。2025年1月验收时,物业告诉他,如果有质量问题,不要担心,开发商会安排维修单位处理,于是他签字验收了。验收时,他和物业检查时就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他将质量问题提交给物业,由物业再提交给开发商工程部。
到底出了哪些质量问题?汪先生表示,几乎每个房间都存在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客厅餐厅缺少踢脚线,地面瓷砖不平,楼梯瓷砖空鼓;厨房墙面空鼓,瓷砖开裂;主卧和次卧地板有明显划痕,顶部开裂空鼓;书房墙面有渗水痕迹;主次卫生间缺少门套,瓷砖和墙面空鼓,抽屉移动阻力大;中央空调出现故障等。“今年2月,我听物业说,工程部维修过了。我去查看,发现没怎么修,以前的问题还在,我还发现了一些新问题。”
汪先生说,客厅靠近卫生间的位置出现渗水痕迹,一楼卫生间顶部漏水,卫生间没有做防水,房屋外墙也渗水,次卧地暖管道漏水导致地板发霉和踢脚线发霉,浴缸侧面有漏缝等。
据汪先生介绍,他一开始觉得开发商工程部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处理好,便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提升合同,已经交了20万元款项。“我本想3个月时间装修好,2025年底搬进新房住,现在看,这个愿望不知道还要拖多久?”
记者走访:
能看见的质量问题确实有
9月10日,在位于鸠江区的融创北京路一号小区,记者走进汪先生的精装房发现,房屋内有施工场景。“这是工程部维修留下的建筑垃圾,也有一部分是我把有问题的地方给拆掉后留下的垃圾,比如说空鼓瓷砖等。我找的装修公司还没有动工,也不敢动工。”汪先生说。
在汪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一楼卫生间地面和顶部正在维修中;二楼浴缸侧面胶水脱胶,缝隙明显,打开浴缸底部柜门,有一股霉味;在二楼次卧的地板与墙壁结合处,墙面发泡,踢脚线发霉;二楼卫生间底部瓷砖已拆除,正在做闭水试验,记者尝试拉开面盆下抽屉,相当费力;二楼主卧房门关不上……汪先生说,为防止意外,房屋断电了,现在无法测试一楼和二楼中央空调。“一楼空调漏氟,二楼空调打开就有‘清洗’警示。这可是没使用过的新空调啊!”
记者在汪先生提供的一份精装房装潢合同上看到,他与芜湖融翼置业有限公司签约,签约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服务价格为27.6万元,装饰装修的质量保修期限为两年。据记者了解,芜湖融翼置业有限公司是开发商融创芜湖公司旗下企业。
汪先生表示,1个月前,因为工程部没有维修完毕,他通过物业联系上开发商工程部韩经理,但韩经理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能拖一天算一天,最后还要他去起诉开发商。物业也建议他去起诉。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向有关工作人员询问关于汪先生房子维修事项。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十分清楚业主汪先生家的事情,完全理解汪先生的焦急而揪心的心情,物业方面尽力为汪先生与开发商工程部协商。“我们也建议过汪先生起诉。”
融创芜湖公司:
记录业主诉求,一定尽快处理
针对汪先生的困扰,记者电话联系上开发商融创芜湖公司工程部韩经理,韩经理表示,他将上报公司,稍后由公司对外关系部负责处理媒体采访事项。不过,当日记者没收到相关回复。
9月11日,根据汪先生购房合同上所留下的办公地址,记者与汪先生一道来到滨江世贸写字楼17楼。就汪先生的反映情况,融创芜湖公司有关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将记录业主汪先生的要求,三天内给出详细答复。
在协商现场,汪先生对开发商处理问题的消极态度进行了质疑,王女士作了相对应的解释。其间,汪先生将精装房的主要质量问题一一写在纸上,交给王女士。
王女士表示,开发商方面与汪先生一样,也希望早日处理。融创北京路一号项目早已交付,施工单位已不在芜湖,开发商方面需要汇总业主提交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返回芜湖进行维修,这需要一些过程和时间。
9月15日,记者联系王女士询问进展情况。王女士表示,已经向汪先生作了书面回复,明确了空调、瓷砖、卫生间、浴缸、地暖、外墙等问题的进场维修时间和预计修复时间。“预计10月初可以处理好。”
友好协商:
双方重新达成一致意见
收到开发商方面的回复后,汪先生表示,前期已维修了几个月了,但维修结果始终无法让他满意。假如这次维修结果依旧还是老样子,那后期还得找开发商,又得等待更多的时间。
汪先生说:“我思考了很久。我不打算让开发商继续维修了,希望开发商工程部把房子里的问题部分全部拆除,清运走建筑垃圾。留一个类似白坯房一样的房子给我,剩下的装修,我自己出钱做。”
记者将汪先生的要求告知融创芜湖公司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汪先生这个要求,原则上对开发商影响不大。“但业主毕竟是真金白银买的装修,如果真要如此,业主需要提供书面申请,我们报公司法务评估才能答复。”
9月22日,就汪先生提的要求,王女士、韩经理等相关人士到汪先生房子里查看,评估拆除费用等问题。其间,双方多次进行协商,开发商方面要求汪先生出具承诺书:拆除由汪先生自愿申请,开发商不再退回装修费用。
10月15日,汪先生说,他与开发商达成了新的一致意见,开发商按照他申请的要求,拆除存在质量问题的装修,并清运垃圾,后续装修由他自己负责。
10月20日,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已经安排工人进入汪先生的房子里进行施工。“虽然协商过程有点漫长,但结果还是按照我的要求在一步步进行,感谢开发商方面的配合,也感谢媒体的持续关注。”汪先生说。
汪先生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搬进新房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汪鑫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