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城乡居民 医保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
日期:10-20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可与上年持平,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通知》要求,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协同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
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已参加居民医保的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本地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积极支持“安徽惠民保”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补充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同时,我省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
原则上,全省集中征缴期确定为10月至12月,待遇保障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生等群体可提前缴纳。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的缴费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按照相关要求,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实行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