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缴纳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自完税之日起,可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契税完税证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发票、提取人I类银行卡、结婚证(如需提取夫妻双方额度或产权证与提取人姓名不一致)。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家庭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已缴纳的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2、缴存人通过线上渠道首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支取”住房公积金时被柜台退单,退单理由为需提供该套房屋的购房材料。但业务界面并未提示需要提供购房材料,为何需要提供?
答:一般情况下,购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购房的名义提取,此后每年可按偿还商贷的名义提取。但部分缴存人购房时间一年内并未办理购房提取业务,且直接申请偿还商贷提取。为确保缴存人可提取金额最大化及业务流程完整,故需提供购房材料。
3、2025年5月8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后,存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何时调整,是否需要借款申请人自主申请?
答:借款申请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5月8日前已经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
内容由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