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上门“软化解” 成就离异夫妻“各自安好”
日期:09-17
本报讯 “感谢你们特意上门调解,既不耽误我上班,也给了我们体面分手的余地。”近日,拿到离婚协议书的小红(化名)紧紧握住镜湖区法院调解员的手,连连表达感谢。这温暖的一幕,源于镜湖区法院一次贴心的上门调解服务,这次调解促使感情破裂的夫妻和平分手,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实现了家事纠纷的“软化解”。
几年前,小红与小军(化名)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不久二人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一家三口的生活起初充满温馨。然而,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矛盾逐渐显现。小军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让小红既气愤又无奈,她虽然多次尝试与小军沟通,希望能改善现状,维护家庭关系,但都以无果告终,两人的关系一步步走向冰点。在反复沟通无效后,小红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小军离婚,并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法院调解员希望给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一次和好的机会,调解员联系丈夫小军希望其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同时劝说妻子小红给予小军一次改正的机会。然而双方心意已决,仍坚持离婚,矛盾难以调和。
在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小红工作十分繁忙,日常请假较为困难,若按照常规流程到法院参与调解,不仅会影响工作,还可能让她在奔波中承受更多压力。调解员主动提出上门调解。调解员上门后先以拉家常的方式缓解双方的情绪,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缓和。随后,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法律规定、家庭责任、孩子成长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为两人分析利弊,引导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理性协商抚养方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小军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婚姻中的问题,小红也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最终,双方经过慎重考虑,一致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小红抚养,小军需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享有合理的探视权,医疗和教育支出双方各承担一半。当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这场持续许久的婚姻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次上门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更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