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170元/月
日期:09-17
本报讯 9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9月1日起,我省调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芜湖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930元/月,上调至2170元/月;南陵县由原来的1870元/月,上调至2100元/月;无为市由原来的178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除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外,还采用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此次上调,芜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上调。其中,芜湖市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0元/小时,上调至22元/小时;南陵县由原来的19元/小时,上调至21元/小时;无为市由原来的18元/小时,上调至20元/小时。
记者了解到,上一次安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在2023年3月1日。此次调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