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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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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相亲没成功就没了“下文” 婚介服务费能要回吗?

日期: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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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急于摆脱单身,交了高额婚介服务费,想通过婚介公司找对象,而婚介公司只介绍了一次,且线上相亲未成功后,婚介公司就“摆烂”了,婚介服务费能退吗?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杨先生长期单身,想尽早觅得良缘,便委托芜湖某婚介公司为其介绍相亲对象。2023年11月,杨先生与芜湖某婚介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芜湖某婚介公司为杨先生安排“一对一”约见服务,并为杨先生提供合理化着装、形象指导与相亲建议,服务费用合计2999元。

合同签订后,杨先生与芜湖某婚介公司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在群中管理并通知相亲事宜。11月中旬,工作人员向杨先生推送了一名女生微信,并给予杨先生一些线上聊天、相处的建议,一直跟进杨先生与该女生的相处情况。2023年12月,杨先生向工作人员反映该女生不愿线下见面,要求工作人员为其留意其他合适人选。但之后工作人员一直没有为杨先生介绍新的相亲人选。

2025年1月,杨先生再次联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却提出仍在寻找合适人选,如果着急可以提升服务。杨先生对该婚介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不再希望通过该公司寻找伴侣,提出退费。双方协商未果,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芜湖某婚介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并退还服务费2999元。

弋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杨先生与芜湖某婚介公司皆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服务协议,案涉合同可以解除。服务协议中约定40%服务费为建档管理费,60%服务费为约见服务费,芜湖某婚介公司工作人员为杨先生组建微信群,已完成建档管理行为。但工作人员仅推送一名女生微信与杨先生接触,且并未线下约见,后期杨先生要求重新安排人选,芜湖某婚介公司也未安排。可以认定芜湖某婚介公司未能依约完成约见服务,故综合案涉合同履行情况,酌定芜湖某婚介公司退还杨先生服务费1700余元。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