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老八中剩余零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日期:08-21
因芜湖市中心城区ZX-05单元老八中片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需要,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该片区剩余零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此次拟出让芜湖市中心城区ZX-05单元老八中片区剩余零星地块共计4个,土地面积为732㎡。其中地块一、地块二位于ZX-05-02-01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面积分别为312.81㎡、360.19㎡;地块三、地块四位于ZX-05-02-03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面积分别为47.69㎡、11.31㎡。地块一、地块二均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2;地块三、地块四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2。以上地块开发建设需按已审批通过的《环镜湖、老八中体育场(陶塘里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
二、公示时限
公示期为30天,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1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提出申请。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人递交申请,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意向用地者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意向用地者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其他
1、该地块信息同步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https://zrzyhghj.wuhu.gov.cn/)予以发布。
2、意向用地者取得土地后进行项目开发的,应当申请设立项目开发公司,对项目开发公司以货币或以土地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
3、意向用地者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宗地意向申请。
4、意向用地者提交用地意向申请即视为同意按照《环镜湖、老八中体育场(陶塘里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地块开发建设。
七、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53-3122291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