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醒:及时“清零”楼道堆物 打通“生命通道”
日期:08-14
本报讯 楼道是危急时刻的“生命通道”。日前,芜湖市消防救援局发出提醒,楼道堆积杂物看似是图方便的小事,可一旦火灾来临,这些杂物将变成“助燃剂”,将“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芜湖市消防救援局有关人士介绍,日前江西宜春一居民楼发生火灾,该居民楼楼道内堆积了许多杂物,火灾中整个楼道燃烧起来,所幸消防灭火救援及时,未发生亡人后果。不过,在近年来多地居民楼、民宅火灾中,“生命通道”被杂物特别是易燃杂物堵塞后,后果严重。在陕西西安一高层居民楼火灾中,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影响人员逃生,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堵塞疏散通道行为不但违法还会受到法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还明确了高层楼栋相关消防安全防范要点: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芜湖消防提醒,住宅内的楼梯、疏散通道等千万不能堆积杂物、停放车辆等,造成堵塞。各地事故频频发生也警示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给火灾隐患留可乘之机,及时“清零”楼道堆物,打通“生命通道”。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