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醉驾 全市统一行动再发力
日期:08-12
本报讯 为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8月8日至9日,芜湖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夏季行动”第三波次全市统一行动暨酒醉驾整治大兵团聚点作战。针对排查梳理出涉酒交通事故高发路段、时段,芜湖公安交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大查处力度,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男子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当街被查。8月9日下午1时左右,在规划路路段,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民警发现一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朱某未取得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面对检查,朱某竟反问:“骑电动车也要查?”民警现场向朱某普法,告知其悬挂蓝牌的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随后驾驶人朱某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错再错,男子二次酒驾被查处。8月9日晚上9时左右,圣某酒后驾车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圣某曾于2014年1月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已是第二次酒驾。最终,民警依法对圣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8月9日傍晚6时左右,南陵县交管大队在何湾镇钱官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孙某某神色慌张,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当天孙某某吃晚饭时喝了一两左右酸梅泡的白酒,饭后准备一家人到何湾街道住宿,于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才开出没多远便被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醉驾危害大,由此引发的事故可能酿成难以挽回的沉痛后果,芜湖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务必拒绝酒驾醉驾,文明出行,平安回家。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