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公民又回来了 法院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日期:08-11
长达19年杳无音信、在法律上已被宣告“死亡”三年的公民,突然“现身”家乡,面对已被“注销”的身份,该如何恢复呢?近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快速审结一起申请撤销宣告自然人死亡判决案。
张某1988年出生,18岁时因母亲离世的悲痛,让其选择离开家乡繁昌区荻港镇某村,独自前往外地谋生。这一走就是19年,期间其未主动返乡,也与所有亲人彻底断了联系。苦苦等待儿子音讯的父亲,因张某长期下落不明,无奈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2022年6月,繁昌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宣告张某死亡的判决。
2025年6月,在外漂泊多年的张某,踏上了归乡路。当他准备办理身份证件时,才震惊地得知自己竟已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亡人口”——户口注销、身份“消失”。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与家人团聚,同年7月,张某正式向荻港法庭提交了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
撤销死亡宣告关乎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和人格尊严,且直接影响张某恢复户籍、社保、财产关系等一系列现实生活问题,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特别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审理。第一时间对接荻港镇派出所,走访张某所属村民委员会,核实其确已返回原籍生活的事实。随后,依法对张某本人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问话,认真审核了他提交的原判决书、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等关键材料。最后,为确保事实无误,法官主动前往辖区派出所,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对张某身份及行踪所做的调查情况。经过高效、严谨的审查程序,法庭最终确认张某“重现”的事实成立,符合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定条件,依法判决撤销三年前宣告张某死亡的民事判决。
“心终于定了!”拿到判决书的一刻,张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释然与激动,“真的特别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让我的生活能重新回到正轨。”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撤销死亡宣告,是对公民生存权利及人格尊严最直接的司法尊重与有力保障。该案办理中,法庭快速响应、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当事人的“身份危机”,最大程度减少了当事人因“被死亡”状态持续而遭受的财产、婚姻、社保等权益损害,让“活着”的权利得到法律的庄严确认。然而本案也敲响警钟,长期失联不仅会给至亲带来难以抚平的情感创伤和巨大的精神痛苦,更会引发一系列复杂棘手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常回家看看”或定期报平安不仅是亲情的呼唤,也是避免类似法律风险的关键。顾娅 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