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企业竞争合规意识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自觉性,防范因实施垄断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等法律风险,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芜湖市企业竞争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六章三十二条,从合规风险、合规管理、合规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益参考。
竞争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预防和降低违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及其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管理架构设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处置、合规运行与保障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指引》鼓励企业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者大型企业设置竞争合规管理机构,或者将竞争合规职能嵌入企业现有合规管理机构。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机构一般由竞争合规管理部门和竞争合规负责人组成。尚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竞争合规管理部门的企业,由法务、风险防控等部门履行企业竞争合规管理部门职责,配备竞争合规专员。
《指引》强调了常见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员工可能从事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风险予以提示。如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等。企业应考虑这些风险,以评估相关经营管理和业务行为是否合法。同时,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竞争合规制度,通过外部法律顾问咨询等方式准确识别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在企业竞争法律风险评估与处置方面,《指引》提示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组织管理体系、业务内容以及市场环境,分析可能发生竞争法律风险的原因、来源、发生的可能性、后果的严重性等,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定风险评估标准。企业还应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发生重大竞争法律风险时,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依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积极运用反垄断法中的承诺制度、宽大制度,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和损失。同时应妥善应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参与垄断协议行为的经营者,在该行为尚未被发现之前,主动向执法机关报告该行为,并因此可获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关处罚。具有其他垄断行为的经营者,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如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主动积极地消除、减轻相关后果和影响。
另外,《指引》提示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体系,细化操作流程,并定期开展评估;还可建立有关竞争合规的咨询机制、审核机制、承诺机制、培训机制、考核机制等。鼓励企业将竞争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践行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的价值观,不断增强员工的竞争合规意识。
据悉,《指引》适用于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作为企业开展竞争合规管理的指导建议。企业可依据自身规模、产业特性和主要风险来源制定专门的竞争合规制度,也可以将竞争合规纳入现有合规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可参照《指引》,制定行业竞争合规制度。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