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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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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利息语焉不详,月息年息如何认定?

日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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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借条上约定了利率,但却未明确约定的究竟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这一疏漏让昔日朋友闹上法庭。近日,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因资金周转需要,李某陆续向陈某借款。2021年5月,李某出具借条,内容为:今借到陈某人民币五万元整。在李某签名下方,有文字“利息每500元”,但是没有写清楚是每月500元还是每年500元。陈某认为是利息每月500元,而李某认为是年利率。陈某为讨要欠款提起诉讼后,李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5万元借款,有借条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依法予以确认。关于陈某主张的按每月500元计算,自2021年6月至2025年3月利息23000元,借条对支付利息做了约定,但是对利息标准约定不明,并未明确是日息、月息还是年息,法院参照双方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市场利率、法律保护标准等因素,确定利息为每月500元。综上,法院判决李某支付陈某本金5万元及自2021年6月至2025年3月按月息500元标准计算的利息。该案判决已生效。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在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时,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都要做到谨慎、规范,要重视借款合同的签订,确保利率、违约责任、期限等关键条款明确清晰,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顾娅 张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