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新版《芜湖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下文简称“新《乘客守则》”)。据悉,这是该守则自2021年发布后迎来的首次修订。新《乘客守则》有哪些变化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细化逃票界定
新增超时补票
哪些行为是逃票行为?超时补票执行什么政策?新《乘客守则》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细化。
据介绍,新《乘客守则》新增了逃票行为界定: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翻越自动检票机或其他设施设备等方式逃票。
同时,新增了超时补票规则: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闸机离开付费区,超时的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提倡文明礼让
禁止外放声音
在文明礼让和安全禁令方面,新《乘客守则》也适当进行调整并增加部分条款。
新《乘客守则》对让座条款进行了调整: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提倡主动给老、弱、病、残、孕、怀抱婴儿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
此外,还新增两大分类条款:新《乘客守则》第九条,禁止乘客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中,新增:非法拦截列车、向线路投掷物品、在自动扶梯逆行等10类行为。新《乘客守则》第十条,禁止乘客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中,新增: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携带异味物品、踩踏座席等8类行为。
禁乘人员人性化调整
乘车规范删繁就简
新《乘客守则》在规范乘车上,对禁乘人员进行了人性化调整,对乘车规范删繁就简。
新《乘客守则》第十一条明确:禁止醉酒肇事者、患有烈性传染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等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乘车。而原条款中,则是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新《乘客守则》第十二条中,要求乘客:自觉遵守乘车规范,接受安全检查,爱护设施设备,正确使用自动扶梯、售检票机,维护公共秩序。
发生意外服从指挥
拒守规范有权制止
新《乘客守则》在应急处理方面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新《乘客守则》第十三条明确: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意外情况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新《乘客守则》第十四条明确: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无效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 汤荣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