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未拧紧的螺丝钉引发一桩放火案
日期:07-25
因汽车维修问题与修理厂产生矛盾,男子龚某(化名)没有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反而是心怀怨恨,采取极端手段纵火报复,让一场由一颗未拧紧的螺丝钉引发的普通纠纷,最终演变成触犯刑律的悲剧。近日,鸠江区法院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龚某因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本案中,龚某为长途货车驾驶员,案发前数月,龚某在作业途中,车辆出现了问题,便将其货车送至芜湖市一家名为“小汪汽修”的修理厂进行维修,经检查主要涉及车辆轴承方面问题。虽然修理厂报价高于龚某自己的预期,但由于当晚还有批货物需要运送,龚某担心影响送货时间,便接受了修理厂报价,立即进行了维修。
然而维修后不久,车辆就再次出现了问题。当晚,龚某装完货物上路出发,在行驶途中感觉车辆异常,后发现因维修轴承上的螺丝松动没有拧紧,导致车辆其它两个部件损坏,其不得不又花费了600元在途中进行了维修,随即对前一个修理厂心生不满。事发后,龚某并没有再次联系“小汪汽修”商讨赔偿等事宜。但是,龚某心中积怨没有因为时间流逝而消散,反而日益加深。
2025年3月的某天,龚某再次驾驶车辆经至某物流园区进行装货。龚某便回忆起几个月前在这里维修的情景,对“小汪汽修”的不满也随之涌上心头,于是产生报复念头。当天深夜,被怨恨冲昏头脑的龚某,捡了一块沾有油渍的布料,行至“小汪汽修”店门口。趁四下无人之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布料,并放在“小汪汽修”店门口的油桶上,任其燃烧。后翻栏杆离开现场,回到附近车内。之后,龚某见火势渐长,心生害怕,在未实施救火也未拨打火警电话的情况下驾车逃离现场。后经附近群众报警,消防救援接警赶至现场将火灾扑灭。
此次火灾造成了“小汪汽修”店门口停放的一辆福特江铃全顺汽车、一辆新大洲踏板电动车、堆放的轮胎以及附近房屋的空调、卷帘门、窗帘、玻璃、广告牌等物品被烧毁。
2025年3月,龚某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到案后,龚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龚某主动赔偿了本案中各被害人损失共计36万余元并获得谅解。
鸠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为泄私愤而实施放火,致使被害人财产损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其已赔偿各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认为可对其适用缓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提醒,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采取纵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行为泄愤,都是对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严重践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案中,因一颗未拧紧的螺丝钉,从而引发的纠纷,本可协商化解,却因当事人无法控制情绪、一时糊涂进行非法报复,最终酿成大错,造成巨大损失,付出沉重代价,教训极其深刻。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