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挖塘变蚌池? 如此“变通”违法!
日期:07-08
本报讯 为了发家致富,有时候得善于“变通”,但村民将自己承包的农田,挖塘变蚌池用于养蚌,让“粮袋子”变“钱袋子”,如此“变通”涉嫌违法。
今年1月,镜湖区检察院在落实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案件线索,后经多次走访现场、向有关部门调取资料、与村民交谈等方式查明,镜湖区某村村民王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自2023年6月开始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将近7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蚌,用于“非粮化”经营,养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也对周边农田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请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蚌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行为人对破坏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复垦、恢复原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今年1月23日,镜湖区检察院向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当地行政机关立即行动,制定方案勒令王某某退塘还田。
“你们看这边,原先这里近7亩左右的农田都被挖塘养蚌,现在都恢复了原来的样貌。”近日,该村所属辖区负责人带着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来到现场,指着眼前恢复原样的农田说道。经过现场回访,检察干警确定案涉土地已全部恢复了复耕条件,村民王某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开展新一轮复耕工作。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扛牢耕地保护职责,全力守好“粮袋子”。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