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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孩子泳池游戏却成了网店“模特”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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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为了招揽顾客,不少卖家会在自己的网上店铺内上传商品样式、商店环境、服务过程,此时若有真人体验的镜头更有吸引力,可自行邀请模特入镜可以,如果是正常消费的顾客被拍下来做了“模特”,就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件。

去年,市民王某带孩子在某店消费。某店在未经王某及孩子的许可下,在孩子游泳、洗澡时对泳池进行了拍摄,并将孩子泳池嬉戏的照片上传到购物App上用于商业宣传。今年,王某发现该店在购物App上用于商业宣传的照片中有孩子游戏、洗澡的影像,随即通过12315向市监部门投诉,市监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某店进行调解,要求某店将照片下架,赔礼道歉,并对孩子进行赔偿。某店随即将照片下架,同意向孩子赔礼道歉,但认为王某主张的赔偿损失缺乏法律及事实依据。经调解无果后,王某将该店告上法庭。

鸠江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案中,被告某店未经原告同意在购物App上公开了其照片用于商业化使用,对原告及其家人构成了一定的精神困扰。据此,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权。

在具体赔偿金额方面,原告主张赔偿需要证明其遭受的精神损失以及财产损失。原告的肖像被被告利用对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困扰,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原告并未举证证明其遭受了任何的财产损失,故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千元整。

承办法官提醒,商家在宣传自己的商品及服务时难免会配上相应图片、视频来进行介绍、推广,这是常见的商业行为,但是对于图片、视频的来源、使用要合法合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引发纠纷。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