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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公告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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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鸠江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实施办法》(修订版)文件及公租房相关管理规定,现就部分公租房现状及处置措施公告如下:

一、承租人失联

鞍山家园1栋1单元213室严华、313室汪玲,截至公告日已欠缴房租数月。经多次联系未果,请上述承租人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前往区宜居公司结清费用并办理手续,逾期将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同时取消您公租房租赁资格。届时,屋内物品按遗弃物处置。

二、承租人过世

万春花园20栋2单元1101室韦腊梅、鞍山家园1栋1单元614室钱芝保、褐山花苑61栋1单元602室胡林芝,请相关权利人(继承人)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携带证明材料前往区宜居公司办理物品认领及费用结清手续,逾期将收回房屋,物品按遗弃物处置。

特此公告

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3-5851299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