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楝树被砍事件不再发生! 芜湖园林部门拟加大毁绿处罚标准
日期:06-27
镜湖区凤凰山地块的老树
本报近期多篇关注“老楝树被砍”的热线报道刊发以来,不但在市民群众当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得到了绿化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昨日获悉,芜湖市城管局园林管理处正在采取行动,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大护绿力度,其中一项硬核措施便是拟加大对毁绿行为的处罚标准。
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科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结合本市实际,新修订的、即将出台施行的《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拟作出如下规定:城市绿化范围内的树木,不论其权属,除正常养护修剪外,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以及违反修剪技术规程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确需移植和砍伐的,应当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故确需砍伐树木的,有关部门应当告知绿化主管部门,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绿化主管部门补办手续。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绿化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违反养护技术规范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照擅自砍伐树木的规定予以处罚。这意味着,毁绿行为在芜湖将得到更严厉的处罚。
此外,落实我市高大乔木的网格化管理,加大芜湖园林管理进小区的力度,做好机制保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已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居住区园林绿化修剪,并发布详细树木修剪指引和指南。强调我市居住区内绿化树木除常规养护修剪外,其他修剪应当履行以下流程:首先是制定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在实施绿化修剪前,应科学制定详细修剪方案。第二是征求意见,修剪方案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在居住区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7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还应通过微信群、QQ群等线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协调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第三是审查备案,修剪方案经公示业主无异议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报属地城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再者,芜湖园林部门正在主动对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林业部门,积极推动我市古树后备资源库和后续资源库的建立工作,切实保护好50—100岁的老树群体。通过多项措施齐头并进发挥效用,让老楝树被砍的悲剧不再发生。
本报通过0553-3838110新闻热线以及大江晚报微信公众号平台,将持续征集市民牵挂的老树名单,并交由园林部门重点关注。
记者 胡芳 文 汪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