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日期:06-26
本报讯 “二轮摩托车是机动车吗?”“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近日,南陵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熊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5年3月的一天晚上,熊某某与朋友聚餐时饮酒,结束后熊某某驾驶某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返回家中,途中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熊某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后交警将熊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检测,熊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1.6mg/100ml,属醉酒驾驶。
南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常见的客车、轿车外,二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也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同样属于醉驾。酒后、醉酒驾驶此类车辆,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还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熊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谈起醉驾,还有“我骑的是摩托车怎么算醉驾”的错误想法。“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开什么车,都要拒绝饮酒驾驶。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