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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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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转运车辆私装标志灯具被查处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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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标志灯具是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用于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的,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然而芜湖一单位私自给车辆安装了标志灯具,近日,经群众举报后,该车辆被交警查处。

近日,市民反映有医疗转运车辆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接到举报后,芜湖公安交警镜湖大队立即安排辖区中队警力进行走访调查,现场发现两辆皖B号牌小型专用客车存在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嫌疑。经核查,这两辆车属于安徽某公司名下,未取得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证,存在非法安装标志灯具、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违法行为。民警要求负责人韩某立即进行整改,将车辆恢复原样,同时对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00元。同时,民警对该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告知其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危害,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非特种车辆喷涂特种车辆标志的”行为,处一百元罚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芜湖公安交警提醒,警报器、标志灯具等是专供特种车辆安装和使用的设施,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才允许按规定安装,随意安装使用标志灯具,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