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没上完培训机构关门了 预付的万元课时费能退吗?
日期:06-12
本报讯 刚预付10000元,买了大额课程包,没想到培训机构突然闭店停课,消费者的预付款能要回吗?近日,镜湖区法院在审理涉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审理了一起代表性案件,为后续30件类案的审理提供了示范,该案也是镜湖区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后的首案判决。
本案中,2022年起,李某为儿子在某培训机构报名计算机课程,购买180课时。2024年10月,李某预付10000元又购买了92课时课程。2025年1月,该培训机构突然闭店停课,此时李某的预付卡尚余94课时未上完。李某与培训机构协商退款无果后,将培训机构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课时费10000元。
镜湖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主审法官在承办该案后,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培训机构闭店停课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同时主审法官敏锐察觉到,这起纠纷不是个例,很可能是系列案件,通过系统检索,果然发现还有30件类似案件。主审法官立即梳理案情、研判证据,从准确适用法律、平等保护各方权益及减少当事人诉累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
经开庭审理,法官认为,李某与培训机构形成合法有效的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属预付式消费合同,培训机构突然闭店停课,构成根本违约,李某诉求合法。最终,镜湖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培训机构返还李某课时费1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主审法官表示,自202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完善消费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在预付式消费领域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司法解释明确了适用范围,填补了法律空白;严打“霸王条款”,畅通维权的渠道,确保消费者维权之路不再荆棘丛生;赋予了七日退款权,消费更有保障;也明晰了责任主体,遏制“卷款跑路”。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选择商家,了解商家信誉和经营状况,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商家应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履约。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