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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旧电梯换新 个别业主拒付费用怎么办?

日期: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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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某小区的涉案楼栋于1999年交付使用,该楼栋共25层,192户住户共用2台电梯。电梯具备特种设备使用证明,维保单位为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曾于2021年8月出具的《电梯保养统计损坏检查记录》载明:2台电梯存在主钢丝绳磨损、更换限速器不符合年审标、编码器故障记录脉冲误差曳引轮有磨损、电梯主机刹车鼓磨损老化待更换、变频器系统不稳定等问题,认为涉案电梯部分电子器配件老化、已达需要更换年限。

2021年起,陈某等多名业主自发组织小区业主集资更换电梯,并在公告栏、大堂电梯旁、小区大门等区域公示更换电梯方案、比价情况、分摊费用等资料。更换电梯前,144户住户参与了表决,其中136户明确表示同意更换电梯,参与表决的住户专有部分面积占全部专有面积的75.7%。截至签订更换电梯合同前,共有159户业主支付了分摊费。随后,又有一些住户陆续补交了分摊费。目前,该小区的其中一台电梯已经更换完毕,经检验合格后,由已交费的业主实行刷卡使用。因分摊费用事宜协商未果,陈某、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9楼业主黎某、23楼业主黄某等未交费业主承担更换电梯分摊费用。

法院审理后判决黎某、黄某等业主根据所住楼层的不同,支付4000余元至6000余元不等的更换电梯分摊费。电梯设备是实现房屋居住功能的附属设施,涉及业主生命安全与出行。

本案法院在缺乏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对电梯行业中有关老旧电梯的使用年限、折旧情况、故障问题、处理成本等内容加以详细分析,确立以业主生命安全与出行便利为考量标准,认定更换涉案老旧电梯确有必要。

针对更换电梯的合法性问题,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该小区没有业委会,也难以召开业主大会,此时原告通过一对一沟通、公告等形式征求楼栋全体业主意见,获得绝大多数业主的授权或同意,且绝大多数业主以交费的行为对该方案予以实际支持。原告已经履行公示程序,保障了绝大多数业主的知情权,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

最后,关于更换电梯的合理性问题。由于老旧小区楼栋更换电梯事宜牵涉利益主体众多、组织难度大、实施成本高、持续时间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陈某等人作为涉案楼栋的业主,自愿组织其他业主共同自行更换老旧电梯,保障住户生命安全、便利生活出行,无疑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利他行为,具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