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气渐热,冰箱成了食物的“避暑胜地”。芜湖市卫健委提醒,冰箱不是“保险箱”,也不是“消毒柜”,食物存放超期可能滋生细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冰箱里的食物也有自己的“保质期”。一般来说,冷藏室中的蔬菜水果最好在3—5天内吃完;肉类(如猪肉、牛肉、鸡肉等)冷藏不宜超过3天;熟食、剩菜剩饭最好在1—2天内食用完毕;牛奶、酸奶等乳制品,开封后冷藏最好在2—3天内喝完。
冷冻的肉类尽量在3—6个月内食用;冷冻的海鲜不宜超过3个月;速冻饺子、汤圆等食品,尽量在2—3个月内吃掉。超过这些时间,食物的营养成分会逐渐流失,口感变差,甚至可能滋生细菌。
冰箱空间有限,食物摆放不能乱来。生熟食物要分开,建议用保鲜盒或保鲜袋密封分装。熟食水果放在上层,生食如生肉、海鲜等放在下层。食物不要堆得太满,要留出一定的空隙,让冷空气能够充分循环,这样才能保证冰箱内的温度均匀,避免局部温度过高导致食物变质。
冰箱用久了,还会积累各种污垢和异味。建议大家每隔一段时间(比如两周)就来一次大扫除。将冰箱中的食物全部取出,分类整理,已经变质或过期的及时扔掉。然后,用温和的清洁剂(如小苏打水)擦拭冰箱内壁、抽屉、密封条等部位。清理完后,通风晾干,再把食物放回去。
最后,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食物,别急着吃,低温会刺激肠胃,可能引发腹痛、腹泻等不适。特别是对于老人、小孩、孕妇以及肠胃功能较弱的人群来说,更要小心,可以在室温下放一会儿,等温度稍微回升后再吃。
记者 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