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气越来越热,有市民骑电动车时嫌热不愿意戴头盔。昨日,芜湖公安交警曝光的下面这两起真实事故案例,告诉大家安全头盔戴与不戴区别有多大。
近日,在繁昌区S334线与府东路交叉路口,李某驾驶白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正欲右转弯时,与同向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电动车驾乘人员均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未受伤。经交警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是佩戴了安全头盔的,那么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呢?近日,在繁昌区横山某路段,强某驾驶电动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两人摔倒在地。由于双方骑行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两人碰撞后头部和四肢部位受伤。经认定,强某驾驶电动车未遵守右侧通行原则,负事故主要责任;殷某驾驶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未正确佩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车戴头盔,安全不“吃亏”。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