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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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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批“酒司机”被曝光

日期: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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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选择性忽视,执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心存侥幸。记者昨天获悉,芜湖公安交警又曝光了一批近期的“酒司机”,警醒广大驾驶人。

近日晚,无为市交管大队在无城镇幸福北路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面包车司机经初检涉嫌酒驾,后该司机竟强行冲卡逃逸致两名辅警受伤。1小时后,民警运用技术手段锁定逃逸驾驶人行车路线,并在无为市刘渡街道查获逃逸车辆并控制驾驶人。经检测,驾驶人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深入调查证实,驾驶人侯某此为二次酒驾。随后,民警依法对侯某作出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此外,侯某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暴力冲卡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经检察机关审查,侯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晚,邢某酒后驾驶一辆轿车沿三山经济开发区平安路行驶,在途经时代广场附近路段时被三山公安交警查获,其同车的女儿试图“顶包”被交警识破。经当场呼气检测,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当晚邢某家庭聚餐,酒后驾车载着一家老小回家,同车两个女儿均持有驾驶证且未饮酒,但未主动承担驾驶责任,而由年过六旬的父亲酒后驾车。随后,民警依法对邢某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近日,芜湖公安交警无为大队民警在结束执勤后,遇一辆小轿车行驶缓慢,且车窗内疑似飘出浓烈酒气。涉事车辆见到交警仓促停靠路边,车内二人弃车躲入周边巷道。最终,二人被警方查获。经呼气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员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芜湖公安交警再次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拒绝酒驾,才能“久”驾。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