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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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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半夜潜回原单位 “刷脸”盗窃电脑主机

日期: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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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当下,随着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的发展应用,很多企业将指纹、人脸识别技术运用到日常签到、安保等工作中。有了“人脸识别”,安保是否就万无一失了?近日,繁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嫌疑人通过“刷脸”进行盗窃的案件。

2023年至2024年期间,嫌疑人陈某在位于繁昌经济开发区的某印铁制罐厂工作,后陈某离职。离职后的陈某由于手头紧,便打起了老东家的歪主意。2025年2月初的某晚,陈某通过人脸识别后进入原公司,在某部门未锁门的办公室内窃取一台电脑主机。陈某谎称此主机是从朋友处获得,以1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但几日后,购买人怀疑此主机是被盗物品,便退还给了陈某。案发不久,陈某被抓获到案,被盗电脑主机也被发还给被害单位。经认定,案涉主机价格为14450元。

繁昌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盗物品已发还被害单位,且已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识别技术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积极的作用,但并非万无一失,存在一定风险。该案中,由于被害企业未及时注销离职员工的人脸信息,导致被告人钻了漏洞“刷脸”进入企业盗窃财物。建议企业建立动态化人员权限管理制度,对离职、转岗等人员及时注销门禁、系统账号等权限,避免出现身份验证漏洞。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