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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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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这四起知识产权真实案件 教你看清侵权与维权边界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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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不仅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更是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关键力量。芜湖经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从近几年审理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精心挑选出四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典型意义的深入分析,不仅能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还能为企业和创作者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有益借鉴,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技术人员盗窃公司商业秘密

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6日,被告人汪某某在芜湖某汽车公司担任研发科设计师。后来,汪某某准备跳槽至其他公司,为了将关键技术带走,2021年4月4日,汪某某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将办公区域内另两名技术人员的电脑硬盘拆卸后带回宿舍,并将电脑硬盘中的两项技术资料上传至自己的百度网盘。经鉴定上述两份技术资料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经评估两份技术信息的合理许可使用费为114万元。

芜湖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权利人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该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被告人汪某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作为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凝聚着经营者的知识和智慧,关系企业的竞争和发展,应予严格保护。本案的审理体现了法律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普通衣物“贴标”变“大牌”

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邢某伙同被告人程某等人在芜湖市无为市蜀山镇一老粮站内开设加工厂,购买无品牌的衣物和“北面”“斐乐”“始祖鸟”“迪桑特”等品牌的商标标识,制作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服装。邢某先后雇佣李某、王某等多人进行贴标、包装、快递等工作,雇佣丁某等人作为客服负责销售并收取货款,销售金额共计433万余元。

芜湖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刑某等人未经“北面、始祖鸟、斐乐、迪桑特”等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生产假冒上述品牌的服装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433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30万元,对其他从犯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或缓刑,追缴各自违法所得。

承办法官表示,“北面、始祖鸟、斐乐、迪桑特”是知名户外品牌,深受户外运动爱好者喜爱,这些品牌的背后凝聚着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是服务和质量的象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就是鼓励和保护创新。

珠宝店售卖假冒“卡地亚”

卡地亚公司享有的第7155424号“Cartier”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包括项链、宝石、戒指、手镯、耳环等,商标在有效期内。“Cartier”商标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并纳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目录。

被告赵某在芜湖市镜湖区经营一家珠宝店。2023年7月8日,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赵某经营的店铺内购买了“Cartier定制款金AU750手镯”“Cartier定制款金AU750钻石戒指”“Cartier定制款金AU750戒指”三款商品,共花费26798元。经卡地亚公司鉴定,三款商品均系假冒“Cartier”注册商标的商品。

芜湖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销售假冒“Cartier”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行为侵害了卡地亚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综合考虑“Cartier”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赵某的侵权情节等因素,酌定赵某赔偿卡地亚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70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商标是企业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用于区别来源,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识。每一个商标的背后都凝聚着企业的长期付出,承载着企业的信誉和影响力,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应当做到诚信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千里香”馄饨是否商标侵权?

原告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受让取得第3055432号“千里香”文字商标,并注册了第18409616号“千里香馄饨王”商标。被告镜湖区某千里香馄饨店、镜湖区某餐饮店以“福建千里香馄饨”作为店铺招牌,原告公司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

芜湖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千里香本身是一种香料植物名称,故原告通过转让和注册获得的“千里香”商标显著性较弱,且“千里香”在餐饮行业已被广泛使用,以“千里香”“千里香馄饨”注册的市场主体众多,故“千里香”与原告难以建立稳定的联系,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两被告在店招和网店名称中使用的是“福建千里香馄饨”,指向性较为明确,意指福建省莆田和仙游传统口味和工艺的馄饨,故无法认定两被告在主观上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故意,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传统民间小吃作为注册商标时,权利边界及保护范围应综合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商标权人及被诉侵权人对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观意图、消费者是否可能发生混淆误认等因素,凸显防止权利滥用、规范市场竞争的价值导向。本案的审理有利于传统民间小吃的推广和保护,捍卫同行经营者自由竞争的权利,对规范餐饮行业竞争秩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