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防雨棚已存在多年,物业没有事先通知就拆除了,还拿走了我的私人物品。”4月15日上午,弋江区南瑞新城瑞东园小区26栋业主单师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当日下午,记者走访单师傅家、物业和瑞东园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单师傅家的特殊情况,如果以后雨水确实严重影响了他家,可以在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为他重新安装防雨棚。
业主:“物业做错了,要赔偿我的损失”
15日下午,记者来到瑞东园小区26栋单师傅家。单师傅和老伴住架空层,屋子里面积不大,物品多,比较拥挤,老伴因为脑梗而长期卧床无法生活自理,需要单师傅片刻不离地照顾。
单师傅指着后门上方的位置,告诉记者:“4月8日中午我带老伴从医院回家,看到防雨棚被人拆了,棚子下面的私人物品不见了。我一问,才知道是物业做的。”
单师傅认为,物业事先没有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也没有,就拆了棚子,拿走了私人物品,这不应该。“我找物业协商,要拿回私人物品。但因物业没有妥善保管,一些物品找不回来了。”
记者看到,单师傅家所在楼栋其他业主家的屋后均没有安装防雨棚,询问单师傅“防雨棚是否是你私人搭建?”单师傅说,2022年,为了避免雨水打进屋子里,他自行安装了防雨棚,在棚子下面堆放了一些物品,棚子旁边堆放了一些竹子。“我知道我不应该在室外乱堆放物品。”
单师傅认为,物业不事先通知就拆防雨棚,且拿走私人物品且不保管好,导致物品丢失,要求物业进行赔偿。后来与物业、社区协商后,他们同意重新给他安装防雨棚,但一直也没来安装,因此他要求物业履行承诺。
物业:拆除有依据,无主杂物是正常清理
记者随后来到瑞东园小区物业办公室,联系上物业公司郭经理,告知单师傅的诉求。
郭经理表示,首先,单师傅把架空层的后面改了门,又安装了防雨棚。“这个问题可以参照城乡规划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对于由窗改门,和随意安装改变外立面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小区楼道内外属于公共区域,部分业主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及室外场地,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单师傅将私人物品长期堆放在室外,也是不被允许的。“杂物清理工作是物业长期坚持的工作,物业会一视同仁地继续清理。”第三,小区未改造前,物业公司就将相关通知在各单元张贴了,在微信群通知了。通知后,业主拒不自行清理,物业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联合街道、社区及业委会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及社区全程在场监督。
郭经理还表示,事后他们与单师傅进行了沟通,他保证不将物品在外摆放,物业已经将防雨棚归还给了他。
防雨棚能不能再次安装呢?瑞东园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私自安装防雨棚肯定不行。社区了解他家的情况,理解他家的实际困难,后期如果他家确实受到雨水的影响,物业可以在事先与其他业主协商征得同意,经相关部门报备后帮他重新安装。”
4月16日上午,记者将物业和社区的回复告知单师傅,“小区环境需要靠大家来维护。”单师傅表示,他不再追究私人物品丢失的问题,也理解物业和社区的工作,尽力配合。“感谢记者从中帮忙协商,我现在感觉心情好多了。”单师傅说。
记者 汪鑫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