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合同上签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日期:04-03
本报讯 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由此可见纸质凭证的重要性,但在生活中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随意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近日,镜湖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某公司向某银行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刘某作为担保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及承诺函,承诺为某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某公司未按时还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对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刘某辩称,银行所提交的保证合同及承诺函,签名处确为本人签字。但关于债务担保的数字均为银行工作人员在事后手填,自己签名时合同内容为空白,其自愿承担的保证金额并非银行主张的保证金额,自己不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在空白合同上签名的法律后果。在刘某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其主张的合同金额、期限等内容系银行事后填写的主张是否成立,刘某均应当对合同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法院判决刘某对某公司的借款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在格式合同中存在签名时合同栏目有空白的情况,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法律风险及后果,其未要求对空白先行予以填写或者拒绝签名,属于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将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胡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