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 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开发土地
日期:03-31
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政策举措》提出,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
2024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21.72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72万亩,批地和供地总量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332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745个批次用地需求。今年1-2月,全省批准建设用地9.19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21万亩,总量分别位居全国第9、第6位,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发挥规划、土地、林业、矿产等要素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政策举措》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干货”,进一步稳定预期。
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和林地定额指标应保尽保,落实综合论证、先行用地、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段报批用地用林等支持政策。针对产业用地,支持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等多方式供应、推行新供国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产业链用地整体供应等政策。针对民营企业发展,提出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对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并就规范涉企执法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此次出台的《政策举措》还提出,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