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后房屋被查封 女儿将父母告上法庭
日期:03-28
本报讯 女儿拿着一张借条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60余万元,是什么样的矛盾让女儿将父母诉至公堂?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蹊跷的民间借贷案件。
本案中,两被告是原告的父母。据原告诉称,2013年,原告孙某以两被告名义购买了案涉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及按揭贷款,后被告父亲孙某某因涉诉导致案涉房屋被南陵县人民法院保全。女儿孙某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遂要求父亲孙某某向其出具借条。孙某某于2024年某日以借款之名向其出具了案涉借条,借条落款时间为2013年。后女儿孙某以民间借贷为由将两被告诉至鸠江区人民法院。
鸠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以两被告名义购买案涉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及按揭贷款,此时原告与被告孙某某之间并无借贷合意。因被告孙某某涉诉导致案涉房屋被查封,原告对案涉房屋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遂与被告孙某某商议将上述款项转为借款,由被告孙某某出具借条,并以民间借贷为由向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之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合同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且借贷款项已实际交付,原告与被告孙某某的上述行为显然不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故对原告主张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60余万元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借名买房一般是为了规避国家、地方政府限购、限贷政策或是享受特定购房优惠政策、减少税费或是隐藏真实财产信息、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借名买房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可能导致借名人利益遭受巨大损失。因借名人本身具有过错,一着不慎便有可能“房财两空”。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胡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