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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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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群租房安全隐患将重点整治

日期: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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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群租房安全管理一头联系着群众利益,一头联系着安全稳定。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芜湖市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印发。根据《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存量群租房。

《实施意见》明确,整治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隔改建成若干小间出租以及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整治内容包括:一般套型住房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租住人员除未成年人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用于出租的住房,未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利用群租房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在高层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违规拉线接电、超负荷用电以及擅自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等行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危及房屋、人员安全的风险隐患。

《实施意见》同时切实厘清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依法落实出租人、承租方的相关安全责任。出租人应当确保群租房符合房屋建设、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及时报送承租人信息,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承租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在租赁期间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属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的,要按规定办理登记。

据悉,我市将持续强化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认真落实管理力量和管理措施。同时督促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巡查管控,落实常态化监管和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求。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