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和正常运营,日前,芜湖公安交警发布“校车安全行车指南”。该指南指出,校车每天启用前要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灭火器、急救箱、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提醒校车所有人及时安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维修厂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不可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校车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况,不使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要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校车时,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校车停靠时,须选择指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的其他行人。
校车驾驶人要提醒学生乘车时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嬉戏打闹。
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
驾驶人驾车时应集中精力,切勿有吸烟、饮食、嬉闹、接打手机、接发微信、打游戏、看视频等分心驾驶的行为。
熟悉并掌握校车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遇到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措施。加强与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校车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同时,校车运营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车辆维护和驾驶员培训,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家长要选择正规校车接送孩子,拒绝乘坐超员、无资质车辆。学生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听从随车照管人员指挥,确保自身安全。让孩子们平平安安出发,开开心心回家。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