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缴存职工在芜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从芜湖离职,近期准备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和缩短贷款年限的业务,这种情况是否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如果外地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覆盖还款额度的两倍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办理部分提前还贷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缩短年限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如果外地缴存的基数可以覆盖还款额度的两倍,可以不提供收入证明和流水。
2、某缴存人已从芜湖离职前往外地工作,其芜湖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但外地单位开户时仍显示芜湖有正常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导致外地无法开户,该如何处理?
答:若提示在芜湖有正常的公积金账户导致异地无法开户的,需和我中心服务管理科0553-3933211联系。因上报数据有误导致该问题的,我中心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内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