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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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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专门毒杀邻村家犬盗卖被擒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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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冬夜寒冷,乡村户外几乎看不见人影,在精心炮制的毒饵作用下,偶尔一两声犬吠很快就没了……”12月23日,芜湖市南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梁国栋就近日所破获的案件进行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通过毒杀家犬再偷走售卖,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也提醒居民,来历不明的狗肉千万不能购买,以免健康受损”。

梁国栋告诉记者,日前南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自家鸡犬死在院中,疑似遭遇投毒。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梳理辖区内相关类似案件,发现了破案线索,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随后在其居住的村口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所事事的杨某某整日游手好闲流连于棋牌室等场所,因好逸恶劳,手头越来越紧,其发现天冷后狗肉好卖,便有了乘夜毒狗盗卖的想法。据杨某某交代,其于2024年9月以来的多个夜晚,使用杀虫剂包裹卤菜后投喂村民家犬,后盗走出售。经初步核实,其共毒杀盗窃十余条村民家犬,总价值5千元以上。最近一次下手时,村民家的犬只毒死在院内,所养的鸡也因吃了毒饵死亡,杨某某无法到村民院内取走犬只,而死鸡无法出手,故村民次日早晨发现后报警。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杨某某落网后还反复为自己声辩,“兔子不吃窝边草”,说其对所居住的村落“秋毫无犯”,而专挑邻村下手,企图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还有“道德”底线。殊不知,从其出手作案起,其不但没有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也提醒居民,请勿购买不明渠道的狗肉,如果是被偷狗贼毒杀的犬只,肉内可能会残留有毒有害成分,食用后有损健康甚至危害生命。记者 吴敏